病残津贴申领一次性告知(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申领表)
一、申请条件
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居民户口簿原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鉴定结论书需在一年有效期内);
4.《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申领表》(社保中心提供);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或代办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社保中心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
3.初审: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4.复审:省人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5.公示:审核决定作出前进行公示;
6.发放:公示通过后,由待遇领取地的社保机构计算待遇,按月发放病残津贴至社会保障卡(病残津贴自申请的次月开始发放)。
四、咨询电话
0598-5841288,0598-5865355
五、办公地点
三明市沙县区长泰南路18-23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9号、10号窗口
六、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附件: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申领表
三明市沙县区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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