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10 08:38 | 来源:沙县农业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奖惩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局工作人员。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考评的结果,是评定每一位工作人员当年的工作实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履行承诺及办事效率情况,是否发生群众不满意或群众投诉情况。; 

  (三)办事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执行情况; 

  (四)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处置情况; 

  (五)省、市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第五条  考核评定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六条  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对考核情况进行集中核实和评定,确定等次后,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进行通报。对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由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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