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8:16 | 来源:沙县区教育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要求。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沙县区教育局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凤岗府前中路278号,邮编:365050,联系电话:0598-5855810,传真:0598-5855810,电子邮箱:edusx202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健全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到位。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和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更新,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完整发布。

  (二)信息公开,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在沙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教育要闻、教育信息和工作动态,对教师招聘、招生考试、教育收费、督导评估、扶贫资助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布,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2022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09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正式文件90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2022年,共制定依申请公开文件48件,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规范流程,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规范门户网站建设,把我局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严格执行审核和公布的程序,按要求进行文件审核、登记、公开,严格坚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实效性。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明确责任,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完整发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所有公开的内容,都要经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事前预审,以便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公开的范围和公开的时间。所有公开的内容均在公开前进行办公室备案,公开的内容均已经局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签字审核。

  (四)2022年主要工作落实情况。推进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建设,下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情况表》,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地生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坚持把行政审批工作列入我局重点工作,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全面加强对审批服务事项工作管理,不断提升审批工作水平。今年来,完成证照入库生成1300余件,办理审批许可事项288件、公共服务事项等104件。结合乡镇便民服务需求,将6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执法权力于11月份起下放至各乡镇,切实方便了群众,为乡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热线电话、“e三明”、信访件等事项回复的工作,回应群众关切。2022年,办理领导批办件40件、信访件18件,办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1198件,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等问题。2023年,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宣传信息工作,提高宣传工作的时效性,优化信息审核报送流程,全面、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服务。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主动回应公众的期盼。

  (二)优化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平台栏目,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积极做好重点教育政策、教育重点服务事项和工作的公开解读,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

  (三)加强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加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考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制度执行,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单位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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