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10104-0200-2017-00116 | 文号 | 沙教〔2017〕80号 |
发布机构 | 沙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7-05-26 |
标题 | 沙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沙县一中招收定向生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索 引 号 | sm10104-0200-2017-00116 | ||
文号 | 沙教〔2017〕80号 | ||
发布机构 | 沙县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17-05-26 | ||
标题 | 沙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沙县一中招收定向生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沙县一中招收定向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中学:
为进一步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倾向,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沙县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沙招委〔2017〕9号),现就沙县一中招收“定向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生”招生范围
辖区各初中学校
二、“定向生”指标下达
沙县一中招收“定向生”185人。“定向生”指标根据初三中考报名人数所占比例相应下达到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定向生”资格
享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符合下列规定进行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一)父母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调动证明)。
(二)学生家庭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发生变化(提供房产证、土地证、户口簿)。
(三)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四、“定向生”录取办法
城区初中(沙县三中、沙县六中、城南中学)在沙县一中统招生分数线最多可下降30分,农村初中最多可下降45分,根据定向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最后一名同分的,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再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再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定向生”如有完不成的名额,由县中招办调整为全县统一统招生指标。
“定向生”资格的认定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各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在资格认定中实事求是,凡是享受“定向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享受“定向生”资格的考生花名册请在公示结束后将纸质稿加盖学校公章交一份到教育局中教股备案,电子稿发送中教股邮箱(zjg5855816@163.com)。
附件:2017年沙县初中各校定向生名额分配表
沙县教育局
2017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7年沙县初中各校定向生名额分配表
学 校 |
中考报名数 |
定向生名额 |
沙县二中 |
219 |
14 |
沙县三中 |
784 |
51 |
沙县五中 |
230 |
14 |
沙县六中 |
678 |
44 |
城南中学 |
397 |
26 |
高桥中学 |
110 |
7 |
富口中学 |
69 |
4 |
高砂中学 |
112 |
7 |
大洛中学 |
58 |
4 |
南阳中学 |
69 |
4 |
南霞中学 |
33 |
3 |
郑湖中学 |
40 |
3 |
湖源学校 |
59 |
4 |
合计 |
2858 |
185 |
抄送:县分管领导 |
沙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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