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建议】征集《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关于废止涉及民营经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意见建议

日期:2024-04-01 17:19 来源:沙县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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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2年度省、市、区纪委“点题整治”和《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教规〔2022〕104号)要求,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制定《三明市沙县区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由于该文件内容已于2022年底执行完毕,需要予以废止,沙县区教育局草拟了《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关于废止涉及民营经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10日反馈至沙县区教育局。 

  1.平台留言。可通过沙县政府门户网站,留言提出意见建议。(可在本网页下方留言)。 

  2.电子邮件反馈:sxjyjzcjg@163.com。 

  3.邮寄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府前中路278号  沙县区教育局,电话:5855810。 

  附件下载:《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关于废止涉及民营经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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