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关于举办2023年 全区中小学生合唱、器乐、舞蹈比赛的通知

日期:2023-02-13 08:33 来源:沙县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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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外活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和《福建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闽教体〔2022〕27号)以及《三明市教育局关于举办三明市2023年中小学生合唱、器乐、舞蹈比赛的通知》(明教体〔2023〕17号)要求,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丰富学生课外文化生活,展示我区中小学校合唱、器乐、舞蹈教育和发展成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决定举办沙县区2023年中小学生合唱、器乐、舞蹈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分组

  (一)参加对象为普通中小学校、校外活动中心学生。

  (二)合唱、器乐、舞蹈比赛分为小学组、中学组。参赛队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或同一所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的学生。

  二、内容与形式

  (一)合唱节目

  1.各参赛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唱歌颂祖国、歌颂党,思想内容好、艺术水平高、适合广大学生合唱的优秀歌曲。

  2.参赛对象:每支学生合唱队人数30人以上,不超过6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或学生)。

  3.比赛要求: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录制现场不用扩音设备,时间不超过8分钟。两首作品录制在同一视频里。对已出版的曲谱,应当使用正版曲谱或者有授权的曲谱,不使用未经授权的复制件或抄件,对演唱的作品要注意版权的保护,出现的法律纠纷责任由各参赛单位自负。

  (二)器乐节目

  1.比赛形式:器乐合奏。

  2.参赛对象:乐队人数12人以上但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或学生)。省、市级中小学生乐团培育校和示范校必须参加。

  3.比赛要求:每队须有两个以上的主奏乐器(不包括打击乐器)。每队演奏1首曲目,中外乐曲均可,时间不超过9分钟。录制视频时,不允许有背景音乐。

  (三)舞蹈节目

  1.比赛形式:群舞。

  2.比赛内容:舞蹈节目内容应积极健康,反映中小学生爱党、爱祖国、爱家乡的精神风貌和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鼓励原创(种类要求:古典舞、民间舞、现当代舞、芭蕾舞)。

  3.参赛对象: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三、活动安排

  本次比赛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2023年2月—3月):为基层活动阶段。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位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活动、校校有节目的局面。

  (二)第二阶段(2023年4月):为节目网络评选阶段。

  区教育局组织评委对各校上报的合唱、器乐、舞蹈节目进行网络评比,各类项目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出入围一、二等奖参加现场展演的节目及三等奖的节目,质量不高的节目不予评奖。

  (三)第三阶段(2023年6月):为优秀作品展演阶段。

  选取优秀作品进行现场展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作品报送要求

  (一)合唱、器乐、舞蹈节目初赛采取报送视频方式参赛,视频采用MP4格式,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类别(合唱、器乐或舞蹈)+组别(小学或中学)”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二)作品以学校为单位U盘形式(含节目视频、附件1、2)统一报送,于2023年4月20前将U盘以及加盖公章的附件1、2上交到教育局体卫艺股。联系人:江穆清,联系电话:5758955。

  (三)各校每项节目至少上报一个。

  五、奖项设置

  (一)合唱、器乐、舞蹈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各奖项名额视参赛水平而定,质量不高的不予评奖。

  (二)每个节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表演人数24人以下的节目不超过2名)。教师指导只设一、二等奖,不设三等奖。

  六、其他事项

  (一)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活动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各校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形成良好工作机制。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功利化、成人化的现象。

  (三)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活动的特点和亮点,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四)结合传统文化进校园,组织学生传唱经典,让学生感受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精华,推进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和发展。

  (五)参赛单位需自行解决参赛所使用的音乐著作权问题,如出现音乐著作权方面的纠纷,组委会概不负责。所有单位参赛报名即被视为同意授权给组委会参赛曲目的视频、照片、音乐用于网络、媒体等的宣传和传播。

  附件:1.节目报名汇总表

  2.参演学生花名册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3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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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节目报名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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