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关于启用 三明市沙县区青州中心学校新印章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沙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三明市沙县区青州中心学校建制的批复》(沙委编〔2024〕61号)精神,同意将三明市沙县区第五中学初中部和三明市沙县区青纸小学的教育资源整合,成立三明市沙县区青州中心学校。为便于工作开展,刻制“三明市沙县区青州中心学校”新公章壹枚,从即日起开始使用。
附印模:
印模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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